按照《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清潔生產審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對生產和服務過程進行調查和診斷,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的原因,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減少有毒有害物料使用、產生以及降低能耗、物耗、廢物產生的方案。再進一步選定技術可行、經濟核算以及符合環境保護的清潔生產方案的過程。
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有哪些?
(一)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雖未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但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二)超過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構成高耗能;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重點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程序
重點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首先由環保部門公布名單后,一類企業(雙超)一個月內在當地主要媒體進行信息公開,并在名單公布后45個工作日之內,將審核計劃、審核組織、人員的基本情況報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應在名單公布后45個工作日之內,將審核機構的基本情況及能證明清潔生產審核技術服務合同簽訂時間和履行合同期限的材料報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在名單公布后兩個月內開始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在名單公布后一年內完成。
第二類重點企業每隔五年至少應實施一次審核。
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后,應將審核結果報告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時抄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同級發展改革(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或委托有關單位,對重點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結果進行評審驗收。
雖然清潔生產審核不是所有企業都需實施,但有三類企業是強制進行,我們將其簡稱為“兩超兩有高能耗”企業。
“兩超”企業是指污染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或者超過經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兩有”企業是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高能耗”企業是指超過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構成高能耗的企業。
對于自愿性清潔生產企業,政府應多鼓勵,以促進企業完成工作的積極性。對于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政府要引導、服務、監督、督促,以保證企業高質量完成清潔生產工作。
而企業的長久發展,其實也與清潔生產工作息息相關。未來工業發展趨勢必然是往集約型經濟方向發展。能先完成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不但能配合國家政策計劃,還能在持續發展道路先行一步,為穩步前行打下基礎。
中科檢測具備齊全相關資質,能幫助企業做好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確保完成驗收,讓企業在綠色環保的生產道路越走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