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3月起,生態環境部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蘇、山東、河南、陜西等8個省(市)部署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試點工作,結合試點經驗,全國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工作,并同步開展2020年排污許可證核發和排污信息登記工作。
2020年3月底,生態環境部通報了2019年珠三角地區和渤海地區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專項檢查與抽測情況,其中自行監測不規范的企業占比9.4%,廢水超標排放企業占比14%,廢氣超標排放企業占比0.8%。
以山東為例,山東作為全國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8個先期試點省份之一,據報道,山東將在今年5月、10月分別對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情況、排污許可發證和登記情況進行檢查,年底重點對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項督導。
排污許可制共有5項具體制度,包括企業承諾、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證后執法檢查查什么,以下內容可供參考。
(一)是否持證排污;
(二)執行報告是否基本規范;
(三)信息公開是否基本落實;
(四)監測數據聯網報送是否正常;
(五)自行監測方案是否符合監測技術指南要求;
(六)是否通過未經許可的排放口排放污染物;
(七)污染物排放口設置是否規范;
(八)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九)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是否達標;
(十)環保設施運行臺賬是否基本齊全。
實施情況檢查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排污許可證核發質量評估,通過查看企業排污許可證副本及附件,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申請材料、附件內容是否齊全、規范;
2、是否遺漏生產單元、生產工藝及生產設施、產排污環節、污染物種類;
3、各排放口污染物許可排放濃度、排放量是否正確;
4、自行監測要求是否正確,點位、監測因子是否正確,監測頻次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要求;
5、執行報告要求是否正確,內容、提交時間等是否符合技術規范的要求;
6、管理臺賬要求是否正確,記錄內容、記錄批次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要求;
7、環境信息公開要求是否正確,時間節點、公開方式等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要求。
企業現場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是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
2、企業污染物排放口設置、污染物種類、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是否與排污許可證一致;
3、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總量是否符合許可排放限值;
4、是否開展了自行監測,自行監測指標、頻次等是否符合要求,自動監測設施運行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等;
5、是否開展了信息公開,信息公開是否符合要求;
6、環境管理臺賬是否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7、是否按期上報了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季報和年報),執行報告是否符合要求。
中科檢測能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協助企業完成排污許可申辦流程,確保滿足環保部門排污規定。如果有相關業務需求,歡迎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