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測試是要求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因此,凡是在歐盟生產的或者是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其中主要是指紡織品,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檢驗和批準,一旦超過規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歐盟市場上銷售。關于REACH測試的法規是什么呢?下面一起了解認識一下。
REACH測試法規背景
REACH測試的法規( (EC) No 1907/2006)全稱“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即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該法規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并于2008年6月1日開始實施。
REACH法規取代了(EEC) No 793/93、(EC) No 1488/94、76/769/EEC等歐盟法規或指令,該法規的實施,嚴重影響到包括中國在內的對歐盟產品出口,尤其是化工、機電、紡織、印染、橡膠、塑膠、玩具、家具等行業的產品。

REACH測試法規分類
REACH測試的法規下,化學品被分為三大類:物質、混合物、物品。
(1)物質:是指在自然狀態下(存在的)或通過生產過程獲得的化學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為保持其穩定性而有必要的添加劑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雜質,但不包括不會影響物質穩定性或不會改變其成分的可分離的溶劑。
混合物: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該混合物是生產者按照一定的比例人為進行混合而得,如色母粒、助劑母粒等。
(2)物品:是指在制造過程中獲得特定形狀、外觀或設計的物體,這些形狀、外觀和設計化學成分更能決定其功能。
針對物質或混合物中的物質:
在REACH測試法規下,所有在歐盟境內生產或者進口到歐盟境內大于1噸/年化學物質的企業都需要對其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向歐盟化學品管理署進行注冊。
(3)物品中的物質:
物品由于可能含有REACH測試法規給出的高關注度物質(SVHC),所以要承擔符合性評估的義務,即歐盟境內或者被進口到歐盟市場的物品需要進行SVHC檢測,以確定物品中是否含有SVHC物質,根據檢測結果確定后續應對步驟。
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物質且含量超過產品整體的0.1%,且物質的年出口量超過1噸時(兩個條件需同時滿足),產品符合通報的要求,則企業必須向 ECHA進行通報。
如果物品中含有意釋放性物質(如空氣清新劑、橡皮擦),且在物品中的量大于1噸/年,這部分物質也要承擔(預)注冊的義務。

REACH測試方法
測試解決方案:高關注度物質(SVHC)測試、REACH法規附件XVII測試
中科檢測是獨立第三方檢測機構,具有REACH測試認證資質標準,專業化學分析技術團隊,在歐盟REACH認證領域積累了多年的經驗,可依據歐盟REACH的最新管控要求,為您提供更專業、更可靠的REACH測試服務。